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艺术教育 > 艺术评论
王进玉:艺术评判需置身特定语境
时间:2019-02-03 15:52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有这么一个段子,说有一个人的眼镜遗失在博物馆的地板上,不知情的观众都以为是件艺术品,便开始围观、议论、拍照……那么它究竟算不算是艺术品呢?我想大多数普通观众的回答恐怕是“不算”。但倘若从当代艺术的视角来进行评判与分析,也许就不能简单地下此结论了。这其实涉及到一个关键性问题,即在这个“人人都是艺术家”“艺术边界不断被打破”,甚至“随便什么东西都可以看作是艺术品”的时代,无论是艺术评判还是艺术创作,都应该在特定语境、场域里进行,作品放置与展示的空间、环境,创作者的身份,以及创作的意图、状态,甚至欣赏者的审美立场、专业水准等,都是需要加以考虑的因素,否则很可能评判得有失偏颇,甚至风马牛不相及。

  为什么要特别提出“当代艺术的视角”呢?因为归根结底,当代艺术其实是一种有别于传统的艺术思维状态和一种紧贴于时代的精神文化立场。可以肯定地说,当代艺术相对于传统而言,有着一个更为开阔的人文视野、更为开放的认知体系、更为包容的创作手法、更为丰富的传播媒介与表达样式,以及更为多元的评判标准。因此从当代艺术的视角来看这副遗失在博物馆地板上的眼镜,并将其看作是一件艺术品,便是成立的,也是无可厚非的。

  首先我们要清楚,这副眼镜遗失的地点是博物馆,那么在这样一个特定的语境下、特定的场域里,所进行的一切行为与表现,都极有可能被当成是一次艺术行为或一件艺术作品。倘若不是在博物馆,而是在马路边,或者自家卧室,那么这副遗失的眼镜,很可能就不具备成为艺术品的条件,当然也就不会被看作是一件艺术品,更不会引起大家的关注和热议。

  换句话说,在类似博物馆、美术馆、展览馆等这些与艺术联系紧密、具有特殊意义的地方,一切行为都允许被理解为一种艺术行为,或是一种与艺术有关的行为,这是自然而然、无可非议的,何况有些行为本身也的确具有一定的艺术性。那么既然如此,就要求我们在进行艺术评判的时候,也要在特定语境下进行,也要考虑到作品创作的特殊环境与相关背景,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加全面、合理、准确地去理解艺术、理解创作。由此也让我想到了马塞尔·杜尚的《小便池》、约瑟夫·波伊斯的《油脂椅子》、安迪·沃霍尔的《坎贝尔汤罐头》等等,对它们的欣赏和评判,也都需要将其置身到特定语境下进行,否则便会难以理解,甚至会有一种莫名其妙、找不到北的感觉。

  此外,也让我想到当下评论与创作中所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很多评论家总爱用一种惯有的、想当然的经验和思维来试图评判新的门类与样式的创作,用一种老旧的、一成不变的标准来衡量和论述,而没有考虑到面对不同门类和样式的创作需要有不同的评判思维与尺度标准,也需要在特定语境下展开。像从事传统艺术评论的人,时常会对当代艺术品头论足,但很多人的思维完全是固化的,观点也是陈旧的。同样,从事当代艺术评论的人,在评判传统作品时,也要尽可能地置身到传统的语境中去,更多地运用传统艺术的品评方式来阐述,这样才会得出较为贴切的判断。

  我们今天所讲的“笔墨当随时代”,这个“时代”很大程度上指的就是语境,即我们所处的历史背景、现实环境,创作场域、氛围、状态等。只有把握住这些,才会创作出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作品。当然,无论对艺术创作,还是艺术评判,“当随时代”的理念都是需要的。因为从某种程度上讲,在特定语境下进行艺术评判,也是确立其艺术合法性,以及艺术作品存在价值与意义的根本前提和必要条件,否则将无法进行恰当、有效的评判。(注:本文作者王进玉,知名青年学者、艺术评论家)

(责任编辑:wanshiqin)
分享按钮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16 www.hwys16.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联系人:时琴 咨询电话:15810680740 邮箱地址:2039823910@qq.com 皖ICP备16022111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