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璧互映 相得益彰 —晚明黄道周与倪元璐的书法比较及其它 初中海
※分析比照: (一)“书势自定时代”——相同的历史时期孕育。 “书势自定时代”(12),诚然书法艺术的发展取决于时代和社会的发展,现代著名学者、书家胡小石先生也曾于《书艺略论》中阐明过相同的观点:书法家崛起于一个时代之中,却不能飞出一个时代之外。黄道周、倪元璐作为晚明书坛上引人注目的代表性书家,其书法思想、书法面貌的形成,则必然是晚明时期政治思潮、学术文化及其文人心态等诸要素、于书家自身的反映,体现出当时书坛普遍审美取向的共同特征。 有明一代,历时二百七十六年,其书法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第一个时期,从明初洪武至成化年间,是以沈度为代表的“台阁体”盛行时期,书风平庸,为明朝书史上较为漫长的低潮期。第二个时期,历经弘治、正德、嘉靖、隆庆四朝,吴门书派盛行,文祝为代表的苏州地区书家群体崛起,这低潮向高潮的转变。第三个时期,万历至明末,在个性解放思潮的强烈冲击下,书法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产生徐、董、王以及黄道周、倪元璐等众多表现个性鲜明强烈的书家,将有明一代的书法推向新的高峰。 黄道周、倪元璐皆生活在万历、崇祯时期,这一时期被称为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时期。其时,商品经济发展迅速,国内海外贸易发达,市民阶层崛起,在崇尚金、权观念的冲击下,建立在传统农业经济上的宗法依附关系以及尊卑贵贱的伦理规范都受到了极大的破坏和瓦解;整个社会大都追名逐利、追求享受,崇尚自我、个性解放;而在思想文化领域,明中期以前,程朱理学作为官方思想占据绝对的统治地位,文人士子笃行不二,至晚明时期已经愈来愈僵化死板,而王阳明出,高举心学大旗,主张心即理,心外无物,心外无理,心是天地万物之主,又提出致良知和知行合一之说。其学说顺应时代潮流,在当时“变动宇内,士人靡然从之”,程朱之学几于不振,影响极大,流传甚广。其后,王氏弟子又作进一步发挥,倡导天然自有之理,蔑视圣贤经典与纲常准则。比如泰州学派诸人将王学推至极端,“其人多能以手缚龙蛇,传至颜山农、何心隐一派,遂复非名教所能羁络也”,后来甚尔演化成“呵佛骂祖”及“酒色财气不碍提路”式的狂禅。董其昌的好友李贽亦继承王阳明衣钵,公然以异端自居,崇尚离经叛道,强烈评击道学礼教,倡导任情,在当时影响颇巨,学者云从,畅行天下。因此,“这两个方面是互为影响、互相促进的,其结果的出现了一个轰动一时、以个性解放为中心的思想解放运动,这是一个被王夫之称其为‘天崩地解’的时代。一切传统的道德、理想、观念,都在遭受着巨大的冲击。思想领域世不例外。个性解放的思潮就是明代美学的时代精神和特点”(13)。诚如,晚明时期,文学、戏曲、绘画以及书法等艺术形式,均一致地呈现出注重个性新奇,追求自我表现、摒弃法度规范的浪漫主义精神。当此时,文坛上“唐宋派”、“公安派”、“竞凌派”与前后七子拟古主义思潮针锋相对,戏剧界 “临川派”与“吴江派”就“曲律”、“曲意”当以谁为主争论十分尖锐,画坛上有以青藤、白阳为代表的泼墨大写意;书坛上由于书法是古代文人参与最普及的艺术,这种浪漫追求所导致的书风变化则更明显与突出。其中,卓然不群的徐渭为开路先锋,以禅入书讲究空灵的董其昌则与之联袂相接;天启崇祯之后,黄道周、倪元璐则与张瑞图,王铎一起成为变革书风大潮之中的弄潮儿。
二、“圣道”与“鄙事”和“传统与已意” ——相通的书法主张互益 “游艺之事,必志道据德依仁。一代之中,名作如林,其望重当时而传誉后世者,恒不数人。要惟道德文章,卓然有以自立,千古而下,方为不磨”(14),黄宾老之宏论甚是,于晚明书坛,黄道周、倪元璐别具高格、卓尔不群,其道德、文章、政事、风节达到了高度的统一与合谐,“书、画都是自己道德的体现” (15)。正直忠诚的道德修养,特别是以身殉国的壮烈之举,令黄、倪二公身后享誉甚隆;而且,也正是由于他们将自身整个生命历程中的种种“政治激情、生活感受、人生境界、哲学思考,以及宗教徒似的虔诚,人世间所激起的一切喜怒哀乐”(16)浸淫其书法作品,使之具备了天地间浩然之正的大美,愈使其翰墨丹青受到后人格外的推崇与宝爱。满清入关后,由于皇室的推崇与倡导,书坛上主流书风及品评标准骤然转变,然文人士大夫遇到黄倪二公的作品,推及其人品学问,皆“起立观之”以示崇敬。后至清末民初,国家亦处于鼎革交替之际,由于同样的原由,黄、倪二公的书作也是身价倍增。因此,赏析他们的书法理论主张,必须立足于国家、民族所赋予他们的社会角色,方能不偏离正道。 黄道周的书法理论文字较少,尚未成体系,大多散见于书札题跋之中。尽管如此,亦可从中窥见黄公于书艺的真知灼见。而于倪元璐的著作中,却不能找到一篇谈书论艺之文,所以只能从其书法实践以及时人的品评中加以分析归纳,方可略见其真意;而且黄、倪二公心印最深,于书法主张亦相通互益。
首先,黄倪二公皆以“忠”“孝”为立身处世且高于生命的道德与行为准则,一生重政治,以国家社稷为大业,而以书法为闲情逸致。故尔,“圣道”——国家君王大业,“鄙事”——怡情遣性之书法也。黄道周言:“作书是学问第七、八乘事,切勿以此关心。王逸少品格在茂弘、安石之间,只为雅号临池,声实俱掩。余素不喜此业,只为钓弋余能,少贱所该,投壶骑射反非所宜。若使心手余闲,不妨旁及”。(17)深以王羲之因笃好书法而“玩物丧志”为己戒。又言:“此俱鄙事,留之谗人,终冀我曹,勿著此手” (18), “如写字画绢,及鸿都小生,孟浪所为,岂宜以此之溷于长者” (19), “道周素不学书”(20)。倪元璐则身体力行这一书法观念,非常彻底地将书法作为“余书”“鄙事”来看待的,既不著文论书,而且亦无作书传世之想。其挥毫泼墨,只为抒发心绪或应酬送人,传世作品几乎皆为朋友之间往来的立幅和扇面,而极少横卷、册页(信札、题画之外)之类的精心力作,且不署年月。读其诗文,满篇皆为铿锵之言,“谁任千秋担,公推五父樽。无将忠义死,不及吃河豚” (21), “文心提气骨,谏舌报须眉”(22)。然而,从黄公之《与倪元璐论书法》和倪公之《致黄道周尺牍》来看,此二公在这一书法观念上应是互相欣赏互相支持,心有灵犀心照不宣的,所以方有倪元璐“得佳赐心神并映感谢”、“正闷闷,得新诗如天风吹下步虚声,使人仙逐。入新年不复憔悴,赖此宝气”数语,方可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