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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启功鉴定故宫《伯远帖》谈点看法
时间:2018-07-17 23:37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对启功鉴定故宫《伯远帖》谈点看法

启功以“非摹是写”为证据,确定故宫《伯远帖》是真迹的观点是错误的。“非摹是写”只能证明此帖是非摹本,是直接写在纸上的。但却不能够有效的证明“是写”就是王珣写。与之相反,能够证明故宫《伯远帖》不是真迹,“是写”不是王珣写的证据到是有许多的依据。
一、启功鉴定故宫《伯远帖》是真迹的观点,不符合宋朝米芾代表大宋朝,对御藏《伯远帖》所审查鉴定之判决。亦不符合规范性法律文书《宣和书谱》著录之精神的。
二、对于前朝人已经作出的审查判决,后世的人在无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之下,不可轻易的废弃和推翻前朝人已经生效的审定判决。若是必须对前朝人的审定判决需要重新作出更改,则必须明确举出前朝人的审定判决何处有误。针对其误判的性质,再作出相应的调整,切不可无针对性的,随意废弃、推翻前朝人已经生效的审定判决。
三、不可仅凭书艺为藏品定真假。书艺不能包揽其他社会科学。不能够代替语言文字学,书法艺术不能够同语言艺术相冲突。语言艺术也是一门社会科学。
四、中国自古从来不承认“非摹是写”就是真迹,我国法律也是这样规定的。未经过勘验的笔迹的“非摹是写”,若无其他正式、合法、有效的证据证明,被确定为真迹是不能够成立的。
五、书画藏品的鉴定不能够有一丝一毫的模糊度。模糊度的表现是证据不足,证据不足则不可定案。这是法律对每一位鉴定工作者起码的要求。
六、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潘吉星的科技检测,是自然科学。自然科学是研究自然现象的一门学科。最大的特点是不经人为因素的干预,依靠科学数据来证明事实是人们的共识。不勉强、实事求是的来反映大自然中的各种自然现象。其鉴定结论是正式、合法、有效的鉴定结论。
七、以误言来纠正误言,必然是越纠越偏。所得出的结论必定还是误言。以讹传讹的后果是不能够自圆其说。
八、米芾是鉴定古代书法藏品摹本的高手。启功认为此帖是“非摹是写”的,而米芾却没有鉴别出来,所以启功就以“非摹是写”为证据,要与米芾争辩故宫《伯远帖》摹与非摹的问题,是错误的。
十分明显,“非摹是写”只是墨迹留在纸上的一种表现形式。具体到这个墨迹到底是由谁把它写在纸上的,却是另一个关键问题。启功的观点、证据、论证相互之间脱节,没有关联性。启功反驳米芾的证据,没有针对性。证据“非摹是写”就是真迹,没有逻辑性。无正当理由改变前朝人已经生效的判决,没有合法性。为什么说启功的观点和证据都是错误的,分析原因如下:
一、要讲故宫《伯远帖》到底是不是真迹,这里最有发言权的,并且是最为权威的,当属是宋朝米芾对此帖的审查鉴定了。因为这是首次由官方组织的,突显出了其正式性和原始性。并且有朝廷的授权,突显出了其合法性和权威性。又对当时社会存在的三件王珣帖,分别逐一作出了肯定、否定和确定的裁定判决,突显出了其有效性和全面性。并以朝廷的名义,编著了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朝廷版图书典籍《宣和书谱》,成为正式、合法、有效规范性的法律书文,世代相传。
二、宋朝米芾判决御藏《伯远帖》不是真迹的证据,是此帖与当时社会民藏晋贤十四帖中的王珣帖作了相互比对后,确定御藏《伯远帖》“而无一笔诡于正”的。同时《宣和书谱》也强调“则知珣之所以见,知者不在书”。最终判定“其家世学,草圣有传”。以及“此珣之草圣亦有传焉”。是按照法律程序,与民藏《伯远帖》比对勘验笔迹后作出判决的。作比对勘验笔迹后,再判决御藏《伯远帖》“而无一笔诡于正”,是这一判决理论的基础。
而启功确定故宫《伯远帖》是真迹的证据,仅为此帖是“非摹是写”就判定为真迹。这与宋朝米芾的审查判决,显然是风马牛并不相及。其判定真迹的证据也是针对性不强。要想驳倒对方,则必须举出能够证明故宫《伯远帖》每一笔都“正”。并无半点“诡”之处。仅凭“非摹是写”不能够证明此帖就是王珣写。也不能有效的驳倒对方。
三、书艺只是一门书法艺术。不能包揽其他的艺术门类。每件藏品能够世代相传,必然都有它独特的原因。字虽然是写在纸上的,但这些字却反映的,是整个社会科学中各个不同学科中的某一种学科。社会科学包括有:政治经济、法律法规、语言文字、人文地理、宗教信仰等等。讲故宫《伯远帖》是真迹,此帖到底反映的是社会科学中的哪一门学科,此帖实在让人不敢恭维。最起码也得做到字正文通吧!是仅仅启功一句:“当时的语言环境,我们无法了解,所以只能看帖文表面大意了”就可以敷衍了事的吗?书艺不能够替代语言文字学。必须把事情讲清楚,否则就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文字是写在纸上的语言。用文字的形式将语言记录下来,传到远方,留于后世,是文字的基本功能。文字是语言的表现形式,一个民族的语言一旦丧失,就断了灵魂,断了历史,断了文化之脉。民族语言其强大的生命力,本身就是对价值最好的证明。所以启功言之“当时的语言环境,我们无法了解”。恰恰证明了此帖不是原作的事实。
四、中国自古从来不承认“非摹是写”就是真迹。这方面的负面教训实在是太多了。
例如:古代三国时期,刘备的军师徐庶。因其母被掳至许昌,后程昱仿徐庶母亲的笔迹,给徐庶写了一封信。徐庶见是母亲的亲笔信,向刘备告别被骗往许昌。
又如:宋朝梁山军师吴用,因宋江写反诗而吃官司。吴用为救宋江派萧山模仿蔡京的语气,仿造了蔡京的笔迹,写书于蔡九。要不是因图章有误,蔡九定会深信不疑,此教训深刻。
再如:1960年外贸部出口局科员王倬,伪造周总理批示和签名,诈骗中国人民银行20万元的特大诈骗案。王倬模仿周恩来笔迹,本来就具有一定书法功底的王倬,再加上经过一个多月的苦练,竟然将周恩来的字迹练得几乎以假乱真了。为其诈骗成功做足了功课。经核查这些批文和签名全部都是“非摹是写”的。
以上案例充分的证明,“非摹是写”就是真迹的观点是错误的。中国自古从来不承认“非摹是写”就是真迹。“是写”要看是谁写,仅凭“非摹是写”不能认定为真迹。
五、书画藏品的鉴定不能够有一丝一毫的模糊度,然而启功却认为“书画鉴定要有模糊度”。其实“模糊”就是分不清,不清楚,不可靠。是将鉴定当作猜谜语一般对待。做任何事情都不允许有模糊的现象发生。为什么偏偏书画藏品的鉴定就可以有“模糊度”呢?
“模糊度”的表现就是证据不足,证据不足则不可定案。这是法律对每一位鉴定工作者起码的要求。利用职权违反这项规定,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之下妄下定论,势必会造成古代书画藏品有序流传的混乱局面。
启功在电视节目中谈对故宫《伯远帖》的鉴定时,他曾经多次反复的强调“书画鉴定要有模糊度”。其实早在宋朝时期,此帖的真假问题就已经有定论了。是一桩铁定的铁案,历史上是明确的,是清楚的。然而启功偏要节外生枝,但证据又不足。为了弥补这个缺陷,面对谢稚柳、傅熹年提出此帖不可识读则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时。启功便以这是因为“当时的语言环境,我们无法了解。所以这个问题,我们要模糊对待,不能在语言文字上较真、较劲,在鉴定中要有模糊度”。很明显,启功提出“模糊度”的本质就是证据不足,强调“模糊度”的本身就是给证据不足找个借口,别无其他之意。
六、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潘吉星科技检测故宫《伯远帖》纸质原料的鉴定,是经过授权的。是正式、合法、有效的鉴定。这是一个专门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机构,是符合法律法规的。也是最为专业,最为权威的裁决机构。机构中存有大量的科学数据,利用这些科学资料做为参照标准,对藏品的纸质原料进行检测,将检测结果再与科学数据进行比较,得出最终结论是科学的。
启功一方面排斥自然科学,科技检测纸质原料的鉴定结论。另一方面又轻视社会科学,语言文字学在历史发展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并且还要废弃、推翻前朝人米芾对此帖作出的正式、合法、有效的审查判决。启功不相信任何人,却只相信乾隆,相信乾隆将吴其贞《书画记》从《四库全书》中撤出是英明之举。在电视节目当中,无原则的大肆吹捧乾隆鉴别古代书画藏品的能力。故宫《伯远帖》的鉴定,与其说是启功的鉴定,倒不如说是乾隆的鉴定,更为切合实际。
七、故宫《伯远帖》早在宋期时期就被判定不是真迹了。到了明末清初被吴其贞误言是“唐人廓填”。细化了此帖不是真迹的具体内容,后经乾隆核对,“纠正”了吴其贞“唐人廓填”之语。但实际上此帖的真假问题根本不是摹与非摹的问题。吴其贞“唐人廓填”是误言,没有真正看到宋朝判定此帖不是真迹的实质。而乾隆又以误言来“纠正”误言,同样没有真正看到宋朝判决的实质。
解放初期此帖回购前,郭沫若就对回购人员进行了劝阻,他讲“只有宋朝米芾对此帖的鉴定,才是唯一正式、合法、有效的鉴定”。这一点启功是心知肚明的,启功用郭沫若当年的一句话“是真是假问老米,老米不在问字典”。一是羞臊一下郭沫若短见识,连摹与非摹都分辨不清。二是赞美乾隆,幸亏乾隆纠正了吴其贞“唐人廓填”之语。才使得此帖有出头之日,此帖有了正名的希望。
很明显,启功跟在乾隆的屁股后面,重申了乾隆“非摹是写”的观点。乾隆怎么说,他跟着怎么说。乾隆说什么,他跟着说什么。跟在乾隆的屁股后面鹦鹉学舌。还口口声声的讲自己鉴定最忌讳皇威、挟贵、挟长等。简直是言行不一,说一套又做一套。启功在电视节目中毫不忌讳的讲“对于此帖的鉴定,历史上只有宋朝那次和本次鉴定,才是正式、合法、有效的鉴定。此帖近千年来一直受到宋朝那次鉴定的影响,现在是到了该为此帖正一正名分的时候了”。启功利用乾隆误纠吴其贞“唐人廓填”之误言,将此帖的真假问题一下子扯到了摹与非摹的问题上,起到了以讹传讹的作用,最终不能自圆其说。
八、米芾历代都被人们公认为是鉴定摹本的高手。任何摹本都很难逃脱出米芾的眼力。而启功则认为,故宫《伯远帖》是因“摹”本而被米芾误定“而无一笔诡于正”的。所以启功就倚仗乾隆皇帝的皇威,要与米芾争辩故宫《伯远帖》摹与非摹的问题。之所以启功一直强调此帖是“非摹是写”的,就是因为这个原因。
实际上米芾鉴别古代书法藏品摹本的能力,那是有目共睹的。岂能误定真假?米芾《书史》中记载了许多他鉴定出书法藏品的摹本。如《书史》中的(16条)、(22条)、(23条)、(52条)、(53条)、(54条)(73条)、(75条)、(77条)、(85条)、(94条)、(95条)、(111条)等,这些摹本都未能逃脱出米芾的眼力。
事实证明,故宫《伯远帖》虽然不是摹本,但此帖依然不是真迹。原因是鉴定者所站的角度不同,观看同一事物就会产生偏差。米芾能顶住当朝皇帝宋徽宗的压力,恪守职业道德,恰如其分,实事求是的对每件不同藏品分别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实在难能可贵,这是真正的不畏惧皇威之举。而启功却是站在乾隆的角度,唯乾隆立“三希”而是从。皇帝说什么,他就跟着说什么。皇帝撤出吴其贞《书画记》认为此帖是非摹本,他就说此帖“非摹是写”就是真迹。把他自己平时所言忌讳皇威、挟贵、挟长之语,早就抛到九霄云外去了。
最后还是那句老话,“其家世学,草圣有传”“此珣之草圣亦有传焉”。御藏草书有传,而御藏行书无传。究其原因是真迹行书不在著录书中,主要原因是在著录书中的这件《伯远帖》“而无一笔诡于正”。所以启功鉴定故宫《伯远帖》是真迹的观点,则是完全错误的。

(责任编辑:wanshiq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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