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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说故宫《伯远贴》的前世今生故宫《伯远帖》始见于宋朝崇宁元年(1102)。宋徽宗诏立书画院,召米芾为其御藏书画藏品进行一次彻底、全面、系统的鉴定。这是历史上首次由官方组织并授权,委托当朝顶级书画鉴定专家米芾进行的一次正式、合法、有效的鉴定。米芾对照民藏晋贤十四帖中的王珣帖,判定御藏王珣《伯远帖》不是晋代王珣的真迹。晋代王珣的真迹是民藏晋贤十四帖中的王珣帖,并明确指出了在朝廷内府所藏王珣书法藏品中,唯独只有王珣的刻本草书《三月帖》是晋代流传下来的。判定:“其家世学,草圣有传。”对于王珣的另一件行书《伯远帖》,米芾进一步明确指出:“即此真行,己足名家。观其下笔,力变右军父子。”是说这件行书《伯远帖》的笔法是当朝名家的笔法,观看他下笔的动作,有力争变成右军父子的趋势。但是对照晋贤十四帖中的王珣帖,便可看出此帖“而无一笔诡于正。”是说对照晋贤十四帖中的王珣帖就可确定,在御藏《伯远帖》中无一笔真正是晋代王珣的笔迹。“所谓,古雅余者也。”是说这一点宋徽宗还不承认,依我看来这是他古朴雅致多余的表现。之后朝廷又根据米芾的这次鉴定,在宣和年间编著完成了具有划时代意义,并且具有法律性质的规范性的法律文书《宣和书谱》。《宣和书谱》也明确了“此珣之草圣亦有传焉。”是说此(指朝廷内府)王珣的书法藏品,唯独只有他的草书《三月帖》是晋代流传下来的。为什么这么说呢?《宣和书谱》云:“则知珣之所以见,知者不在书。”是说根据知道王珣《伯远帖》真迹的人(指米芾)讲,他曾经亲眼见过王珣《伯远帖》的真迹。因此真正王珣《伯远帖》的真迹,就不在朝廷内府所著录的这部书里。那么米芾所见的真迹到底是什么样子呢?《宣和书谱》指出:据米芾讲王珣《伯远帖》真迹的要件是:“盖其家范、世学、乃晋室之所慕者。”这是王珣真迹的标准和必要的条件,也是最为重要的要件。像这样的《伯远帖》才是王珣的真迹。 宋朝的鉴定是对故宫《伯远帖》最为详细、完整、权威的原始记载。明末(1598年)董其昌在北京长安街古玩市场巧逢此帖。董其昌得帖后并非是为了自己收藏,他根本也不相信此帖是真迹。他只是为了低价买进,然后转手再高价卖出。在一买一卖中获取更大的利润。为了实现这一目的,他故意编造出了“此为尤物”的谎言。如果真如董其昌所言:“东晋风流,宛然在眼”的话,那么这么好的藏品,董其昌他自己为什么不自己留着收藏,而是在他得帖后仅仅一个多月的时间,就急急忙忙的将此帖转手出售呢?显然董其昌明知此帖不是真迹,说一套而又做一套,言行不一。显然许多人都被董其昌骗了,竟然还浑然不知。 清初(1656年)清朝进士季寓庸请鉴赏家吴其贞为此帖鉴定。吴其贞首先根据帖中有宋徽宗题鉴、印玺等,判定此帖是件赝品。因为此帖明显是来自宋朝廷内府的,所以此帖不是真迹。证据是依据《宣和书谱》对此帖之判定。赝品的形式有多种,其中比较常见的有临、摹、仿、造等。由于吴其贞没有米芾的那么幸运,他未能亲眼看到晋贤十四帖中的王珣帖,所以他只能通过宋朝流传下来的典籍《宣和书谱》作为凭据,判定此帖不是真迹。由于吴其贞没有见过王珣帖的底本可供他比较,所以吴其贞就误认为此帖为“唐人廓填”的了。但是他认准了一条,就是《宣和书谱》判定此帖不是真迹。总体上讲吴其贞的鉴定是靠谱的。是靠《宣和书谱》的这个谱的。他没有把赝品说成真迹,没有离开《宣和书谱》之判定。 季寓庸对吴其贞的鉴定将信将疑,于是他又请了清初的另一位鉴赏家顾复,对此帖再次进行了复鉴。经顾复的复鉴认为,此帖虽然“且非唐代钩摹,”但是也不是真迹。理由与吴其贞鉴定一致,原因也是因为帖中有宣和、政和、长玺钤角前后,六玺具备和宋徽宗题鉴。也是因为此帖早在宋朝时就被判定为不是真迹了。除此之外,顾复还例举了此帖不是真迹的其他证据。其证据是此帖“纸坚洁而笔飞扬,脱尽王氏习气。”是说从此帖纸张外观上分析,此帖用纸这么坚韧洁净,一看便知不是老纸,没有老纸那种老气的感觉。老纸不会这么的坚韧洁净。另外从此帖笔法上分析,顾复判定“笔飞扬”,是讲此帖晋人笔法的根基不牢固。像浮尘一样,在空中飞扬,没有晋帖笔法沉稳的书写习惯,与晋人稳重的书写风格差距很大,有格格不入之感。这与米芾判定此帖,有力争变成右军父子的趋势,其语意内容完全相同。顾复评价此帖:“脱尽王氏习气”,则与米芾判定此帖“而无一笔诡于正”其语意内容完全相同。 季寓庸在认真听取了吴其贞、顾复二位鉴赏家的鉴定意见后,决定将帖中原有宋徽宗题鉴、印玺等全部的从帖中割掉、刮去。只保留了董思白题跋,以营造此帖从未进入过宋朝廷内府的假象,然后立即将此帖转手售出。 总结,吴其贞、顾复二位对此帖的鉴定,与宋朝米芾对此帖的鉴定是完全一致的。特别是顾复用目鉴的方法对此帖纸张外观的鉴定,与现代潘吉星用科技检测的方法对此帖用纸原料的鉴定,其结果完全一致,不谋而合。启功讲什么此帖“唯一引起争论的原因是纸质。”那都是鉴定者启功在鉴定过程中,心术没有放正。其目的是为回购方因回购了赝品,而无法向国人交代所使用的一种障眼法。遮蔽和转移别人的目光,因而看不清真相的一种手段。故宫《伯远帖》的用纸不到代,这在数百年前的顾复早就辨别清楚了。而启功却不顾一切的,依旧在此帖用纸问题上大作文章,其用意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所不同的是,顾复目鉴的是此帖用纸的外观,而潘吉星科技检测的是此帖用纸的原料。两者鉴定共同都证明了故宫《伯远帖》用纸到不了晋代,这么个事实。另外,顾复从此帖笔法上分析此帖“笔飞扬,脱尽王氏习气。”与米芾从此帖笔迹上判定此帖“而无一诡于正。”在这里笔法与笔迹相互印证,因为“而无一笔诡于正”方显出了“脱尽王氏习气。”又因“脱尽王氏习气”证实了“而无一笔诡于正”判定的正确性。可以看出,顾复“脱尽王氏习气”笔法的辨别,与米芾“而无一笔诡于正”笔迹的判定,其语意内容是完全相同的。 之后,清乾隆(1746年)此帖进入清朝廷内府。乾隆将此帖与《快雪时晴帖》和《中秋帖》一同列为了“三希”,乾隆对“三希”的评价实在有些荒唐。比如,乾隆辨别故宫《伯远帖》不是“唐人廓填”,是非勾摹本。但是众所周知《快雪时晴帖》是勾摹本,乾隆为什么就辨别不出来呢?乾隆能辨别出故宫《伯远帖》是非摹本,却辨别不出来《快雪时晴帖》是件勾摹本,岂不荒唐。又如,故宫《伯远帖》早在宋朝时就被判定为赝品了。乾隆不顾事实,颠倒黑白,指鹿为马将赝品说成真迹,使用移花接木的手段,把故宫《伯远帖》这枝赝品之花,移接在了真迹的这棵花木上。所以乾隆立“三希”本身就是一件荒唐之事。 实际上,故宫《伯远帖》就是件背写本,也称仿本。乾隆将此仿本与《快雪时晴帖》摹本和《中秋帖》临本,三件不同朝代的临、摹、仿本放在一起立为“三希”,实为不伦不类。“三希”中的纸不是晋纸,墨也不是晋墨。乾隆将这三件不同时代,不同形式赝品的墨迹放在一起相提并论,真是荒唐,简直不可思议。 事实证明,正是因为季寓庸将帖中原有宋徽宗题签、印玺等从帖中割掉、刮去,此帖不见了任何的宋痕迹,才使得乾隆肆无忌惮、有恃无恐的将此帖列为了“三希”。假如季寓庸没有将宋徽宗题签、印玺等从帖中割掉、刮去的话,说明此帖是来源于宋朝廷内府的。既然是来自宋朝廷内府的,那么根据宋朝米芾的鉴定和《宣和书谱》的记载,乾隆断然不敢将故宫《伯远帖》列为“三希”,更不敢将《宣和书谱》从《四库全书》中被辙出。因为《宣和书谱》这部著录,在古代书画藏品流传中的地位,是任何书画藏品著录所不能够替代的。清末民初此帖再次流入民间。 解放初期(1951年),文物部门得知故宫《伯远帖》在香港后,便联系将其回购。回购前,回购人员与郭沫若发生过激烈的争论,郭沫若反对立即回购二帖。郭沫若认为《中秋帖》早年有人被疑为米临,而《伯远帖》又是出自宋朝廷内府,帖中原有宋徽宗题签、印玺等,为什么无缘无故的被人割掉、刮去,并未作详细的考证。贸然回购风险极大,力劝回购人员要冷静。回购人员认为帖中有乾隆题跋、印玺,并以之前曾有人亲眼见过此帖为据。与郭沫若进行争辨。郭沫若非常生气说到:“是真是假问老米。”回购人员说:“老米早就不在了。”郭沫若接着说:“老米不在问字典。”人们都知道郭沫若是著名的考古专家,这又是他的老本行。郭沫若对文物的热爱和痴迷程度,一点也不比回购人员差。他对文物的鉴别能力也一点不比回购人员差。现真迹《伯远帖》的复出,就是强有力的证明。但是,启功却冷嘲热讽的百般羞臊郭沫若,连摹与非摹都辨别不清楚。当今郭沫若在考古界的地位,那是有目共睹的。在考古界启功对郭沫若的大不敬,真的不知道启功在考古界能排行老几? 通过这次的科技检测,回购方的心里就更不踏实了。于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又委托启功等人对故宫《伯远帖》再次的进行了一次鉴定,此次鉴定称之为目鉴。希望启功能够起带头作用,站出来为故宫《伯远帖》正一正名分。启功这次正名的鉴定,并没有让回购方的心里轻松多少,因为启功所提出的“非摹是写”论,是经不住法律考验的。启功荒唐的提出:“使童稚经眼,亦可见其出于挥写者焉。”大家不禁要问:使童稚经眼,亦可见其出于挥写者,那么还需要鉴定专家干什么?米芾、吴其贞、顾复、郭沫若、潘吉星、谢稚柳、傅熹年等,这些鉴定专家难道连童稚的小孩儿都不如了吗?回购方自回购以来连续作了两次鉴定岂不是多余之举吗? 事实证明,启功鉴定故宫《伯远帖》是真迹。其目的,他是在为回购方因回购了赝品,俗称“打眼。”不好向国人交代,作伪证而已。他是在为回购方因“打眼”而造成的损失开脱责任,为回购方排忧解难。其意图明确,属故意作伪证的行为。事实上,回购方因回购了赝品,却又不愿承认,只好硬着头皮也要说自己回购的藏品是真迹。回购方嘴上虽然这么说,实际上对当初没有听郭沫若的劝阻而感到后悔,但木已成舟,再后悔也无济于事了。最后只能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聘请中国科学院自然科学史潘吉星,用科技检测纸质的方法,对此帖用纸的纸质原料作科技检测,如果此帖用纸为晋纸则还有一丝希望。不管墨迹到底是不是王珣原作所写,只要用纸到代,便可确认为真迹。但让回购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检测结果,与回购方的想象事与愿违。潘吉星的纸质检测结果并不理想,其检测结果恰恰与回购方想象的结果相反。此帖用纸达不到晋代的标准。于是回购方又在上世纪八十年代聘请了启功等人再次对此帖进行目鉴。启功为了得到一点点蝇头小利,而违反鉴定原则,提出了“非摹是写”论。 事实上,故宫《伯远帖》到底是不是真迹的关键点,并不是“非摹是写,”而是“非摹背写。”从《伯远帖》原作中可以看到,背写者在背写的过程中,对原作帖中的文章内容理解不透、历史背景了解不清,导致对帖中个别字的记忆不准确。与原作相互比较、校对,就会发现赝品中存有多处错别字的现象。比如:赝品将原作中“賓”字、“心”字、“晴”字错写成了“寳”字、“分”字、“畴”字。将“赢惠”错写成了“羸患”。将“膽”字错写成了“瞻”字。赝品中错别字如此之多,说明背写者对原作的了解程度不是十分的熟悉。所以在背写过程中,才会出现如此多的错别字。并且背写者既不敢落款原作署名,也不敢落款背写者的署名。只是在帖尾落了个“临”字,意为此帖是背临之作。这些事实都表明了赝品是背写者背写完成的。由于此帖是背写,所以每一笔都与原作不同。这就印证了米芾所鉴定此帖“而无一笔诡于正”的判定是有根据的。所以此帖到底是不是真迹的关键点,并不是“非摹是写”而是“非摹背写”。背写同样是非摹,非摹不能证明此帖就是真迹。 遗憾的是,郭沫若最终没有能够成功的阻止住回购方的回购行为。二帖回购后,经研究疑点日益突显严重,越研究越糟糕。被迫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对二帖用纸做纸质鉴定,纸质鉴定后的结果并不理想。《中秋帖》为竹纸,产于宋代。而《伯远帖》用纸达不到晋代标准。于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又重新对此帖进行了目鉴,目鉴的结果,让回购方心中的疑虑并未完全解除,因为目鉴的结果“非摹是写”与法律的规定是不相容的。 郭沫若对我国考古事业所作出的贡献是有目共睹的。由于他没有亲眼见过晋贤十四帖中的王珣帖,没有确凿的证据,但他从一位有责任感老考古工作者的角度出发,通过自己的经验,分析二帖的疑点大于正常书法藏品流传的规律。他提出,只有宋朝米芾的鉴定,才是唯一正式、合法、有效的鉴定。向回购方提出了:“是真是假问老米,老米不在问字典”的警言。希望回购方能够冷静对待二帖的回购。但回购方将郭沫若的警言当作耳旁风,不予理睬。并且越级直接请示周总理。 正是郭沫若提出了,只有宋朝米芾对此帖的鉴定,才是唯一正式、合法、有效的鉴定。因此就有了后来启功无理的狡辩,使我们看清了启功为此帖鉴定真正的目的。他说:“对于此帖的鉴定,历史上只有宋朝那次和本次鉴定,才是唯一正式、合法、有效的鉴定,此帖近千年来一直受宋朝那次鉴定的影响,现在是到了该为此帖正一正名分的时候了。”(指郭沫若深受宋朝那次鉴定的影响,并百般羞臊郭沫若,连摹与非摹都分辨不清楚)。启功是说现在是到了该清除像郭沫若等人,这种深受宋朝鉴定影响的时候了。因此要为此帖重新正一正名分非常必要。可以看出,启功所谓的正名分,就是要废弃宋朝米芾的鉴定。把郭沫若提出的“唯一”二字去掉,改为由他的鉴定取而代之。启功对于郭沫若无理的狡辨,无意中就暴露启功明知宋朝米芾鉴定故宫《伯远帖》不是真迹,和现代潘吉星科技检测此帖纸质不到代的情况之下。还要一再坚持故宫《伯远帖》是真迹的别有用心了。其原因就是因回购方回购了赝品,不好向国人交代。由启功出头,故意弄虚作假。将此帖不好的名分改变为好的名分,这就是启功鉴定故宫《伯远帖》是真迹的真实目的。 |